
- 项目介绍
- 捐赠记录
- 执行公示
- 项目动态
一、项目介绍
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人体器官捐献(以下简称“三献”)事业,是充满爱心的崇高人道主义事业,“三献”志愿捐献是挽救生命、无私奉献的义举,是点燃生命新希望的人间大爱和善行。
近年来,安顺市“三献”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迈上了新台阶,每年参与无偿献血的志愿者达到2.2万人次,献血量达33000U,全市医疗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,安顺市先后9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,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、银奖、铜奖人数更是达到1600人次。此外,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志愿者3000人,成功捐献27人;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8500人,已经完成 30例人体器官捐献。这些“三献”志愿者用实际行动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,用爱心诠释了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。
为大力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红十字精神,宣传和推动“三献”事业,激励更多的人加入“三献”志愿者队伍,为拯救患者生命创造更多希望,推动社会文明进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规定,安顺市红十字会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“三献”志愿服务试点工作,全力以赴打造“生命接力”人道服务品牌,同时,探索设立“三献”基金,旨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,关爱“三献”志愿者,对“三献”志愿者困难家庭进行救助,对“三献”志愿者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宣传普及“三献”知识,在全社会树立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的理念,推动人道主义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项目发起主体
本项目发起单位是安顺市红十字会。安顺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如有爱心企业愿意加入,可追加为联合发起主体。
三、项目预算
本项目长期开展。计划每年筹集一定量的款、物、服务,助推安顺市“三献”事业高质量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的有关规定,提取不超过10%的管理费。
四、基金的使用
(一)对“三献”志愿者困难家庭进行救助;
(二)对“三献”志愿者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;
(三)对“三献”志愿者开展表彰和激励;
(四)宣传普及“三献”知识;
(五)其他有利于推动“三献”事业发展的方面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筹集
由安顺市红十字会通过线上、线下多元化渠道筹募,倡议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捐赠善款、物资或服务,共同推动“三献”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(二)执行
1、捐赠者指定款物用途的:安顺市红十字会尊重捐赠者意愿,严格定向使用。
2、捐赠者没有指定款物用途的:安顺市红十字会统筹安排,专款专用。
(三)信息公开
安顺市红十字会通过“博爱云•安顺”平台、安顺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等,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基金筹集和使用情况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项目实施时间
2024年3月26日启动,长期持续开展。
七、捐赠方式
(一)线下捐赠
账户名称:安顺市红十字会
开户银行:农行安顺黔中支行
账 户:23-441001040001179
联系电话:0851-33354406
办公地点: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五楼C区
(捐款备注:“三献”基金)
(二)线上捐赠
1、通过“博爱云•安顺”平台公益项目在线捐赠。
2、通过在城乡公共区域展示本项目二维码在线捐赠。
3、通过参与“三献”志愿服务活动在线捐赠。
八、爱心回馈
历史铭记:所有捐赠单位或个人捐赠均在网上公示,事迹载入本爱心项目捐赠档案,永久保存,永供铭记。
颁发奖牌:捐赠5万元(含)以上,颁发捐赠证书和捐赠奖牌,邀请捐赠单位代表或个人参加捐赠活动。
举办仪式:捐赠10万元(含)以上,颁发捐赠证书、捐赠奖牌,还将按照捐赠者意愿举办捐赠仪式,媒体给予宣传。
捐赠冠名:捐赠100万(含)以上,除颁发证书、奖牌外,再举行捐赠仪式或新闻发布会,捐赠仪式可以单位或个人冠名,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出席,媒体给予报道;可申报中国红十字会“人道勋章”“博爱奖章”“奉献奖章”。
落实免税: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对于支持红十字人道公益事业的捐赠,企业、个人可依法享受部分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九、捐赠票据索要方式
安顺市红十字会现已接入安顺市财政电子票据系统,请各爱心机构、爱心人士捐赠善款时,注明开具捐赠票据所需信息及联系方式(手机号码或邮箱),我们将在30个工作日内为您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(电子),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邮箱点击链接开具票据。如果各爱心机构、爱心人士在捐赠当月未按规定索票的视为不需要单独开票,本会将统一汇总开票入账。
